全院师生:
为纪念“五四运动”104周年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抒发爱国主义情怀,积极引导全院师生传唱经典、弘扬正气,铭记党的奋斗历史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,担当青春使命,同时也为了营造健康高雅的学院文化氛围,推动学院的精神文明建设,展示学院艺术教育成果,院团委决定举办以“青春逢盛世 放歌新征程”第十六届五月鲜花合唱比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比赛主题:青春逢盛世 放歌新征程
二、比赛时间:5月17日(暂定)
三、比赛地点:明德楼前(暂定)
四、比赛、评分形式:
按照抽签顺序上台演唱,每支参赛队演唱完毕,专业评委点评(评委点评各参赛队合唱表演中需要提高的内容及存在的问题等)。
前三支参赛队演唱完毕评委分别为参赛队打分,第四支参赛队演唱完毕,宣布前三支参赛队成绩,依次类推。
五、评分要求:参见附件一
六、比赛相关要求:
1.参赛队伍要求:以系(院)为单位,自行组织一支40-70人的演出队伍(含指挥、舞蹈、伴奏、朗诵等所有参演人员)参加比赛,每支参赛队演唱两首歌曲;
2.曲目要求:
(1)歌曲紧扣“青春逢盛世 放歌新征程”红色主题,歌颂党和国家的丰功伟绩,展示世纪学子青春向党的朝气活力;
(2)歌曲均为自选,可在附录曲目中选取,适合合唱并有适当创新。
七、奖项设置
1.团队名次奖: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各1名
2.优秀组织奖:3名
3.最佳指挥奖:1名
八、其他事宜:
1.比赛鼓励形式和内容上的创新、改编,但不可脱离合唱的本质,专业评委仅根据评分表要求评定合唱成绩。
2.所有参演人员须为学院在校师生,其中仅合唱、朗诵部分系内教师可以参与,其余须为本系(院)学生,如违反此规则,比赛成绩为零。
3.各系(院)请于4月26日前将参赛曲目及伴奏(需清除伴唱)交至院学生会文体活动部。
团委
2023年4月17日
附件二 最佳指挥奖评分规则.docx (37.91K) | |
附件三 2023年第十六届五月鲜花合唱比赛参考曲目.doc (63K) | |
附件一 五月鲜花合唱比赛具体评分细则.xlsx (35.16K) |